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委人才办获悉,近期晋江对《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将个别事项作了调整。
其中,《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调整了硕博人才生活补贴的适用范围,调整后优秀人才津补贴的适用对象不再包括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晋江市专项引进的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教育人才。(包装制作)
同时,为激励科研院所人才引进,此次将现行政策中引才奖励范围从仅包括高校、企业及行业协会,扩大到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修订后,晋江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引进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猎头服务费,可按核定金额的50%进行奖补,最高10万元。
《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调整了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兑现相关内容。在申报条件方面,将新引进硕博人才申报第二、三年的生活补助申报条件调整为:“须常年在我市工作,满足在我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博人才。”在申报程序方面,补充增加:“受聘于入驻我市的‘国字号’平台的对象,申报生活补贴可不用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等材料,只需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晋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与此同时,还调整了医疗卫生单位博士待遇补贴补助标准,调整后按职称类别分档次,具体调整为:“第一档(50万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内,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前3位完成人;符合省、泉州市或晋江市出台的紧缺急需临床专业目录;取得正高职称的医学博士。第二档(40万元):取得副高职称的医学博士。第三档(30万元):未达到第一、二档标准的其他医学博士。”
更多相关人才政策请关注:福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fj.taxs.vip/park/view.html?id=3150
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谢谢!
来源:福建园区招商网
展开